寄卖合同(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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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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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寄卖合同,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卖房的!如果双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任何合同或协议,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在又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交房,请依据购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2. 支出性合同是什么意思?
支出性合同是指由于项目的实际支出的情况约定的合同; 收入性合同是指根据实际收入的情况约定的合同。 支出性合同包括企业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支出。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 老合同该如何给客户开票呢?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问题,与合同的签订有一定的关系。我们可从以下两个文件中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和合同的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参照以上两个文件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结合老合同的签订情况判断纳税义务是发生在2019年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如果按照老合同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只是当时未开发票,在补开发票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第二条规定执行,即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如果按照老合同应该在2019年4月1日以后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部分,应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新税率开票。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对该公告的解读时支出: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2018年5月1日前的),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以上是本人结合相关税收政策学习对你提出问题的回答,仅供你参考使用。请其他网友参与回答题主的问题。
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小蔡说税”,希望和广大网友沟通交流学习心得,让我们共同进步。
4. 寄卖行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寄卖行就是您有用不着,或者不需要,不想要等等的物品,寄卖行行可以帮您寄卖,出售掉了再把钱给你,这样就叫做“寄卖”,
用不着的物件可寄卖
“用不上的物品,拿到寄卖行可以帮您寄卖,只收取20%的佣金,出售掉了通知主人来拿钱,手续简单,没有任何麻烦。寄卖行也可以帮商家代理出售物品,有很多成套的全新物品就是商家委托寄卖行代理出售的,就等于是不花钱还多了一个销售渠道。”如何保证二手货能卖掉?合肥丰辉寄卖行的王经理解释道:打折扣、压低价格是寄卖品的出路。无论个人或是商家的东西,都要比原价便宜很多,降价幅度在20%到50%之间,否则,寄卖物品就很难售出。即使说价格比较低,但是对于某些个人来说,能处理掉旧物并有所盈利,他们还是乐于接受的,前来寄卖的商家也认同这种薄利多销的经营渠道。
寄卖前要签协议
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寄卖吗?王经理说:寄卖品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把关,只接收能卖得掉的东西。一般个人提供的货物,家电和陈列品可以是旧的,但服装类必须是新的,以商标为鉴。寄卖行还有一套成文规定,明列了不准寄收的物品,主要是一些违禁品、毒害品以及可疑物品。那么,怎么保证物品不是可疑的呢?王经理拿出了一份协议,这是寄卖前店方和寄主必须履行的程序。寄主需要以身份证件为寄卖品做担保,然后双方协议便于出售的合理价格。一般寄卖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滞销品可以协议降价。物品售出后,店主通知寄主来取钱。到期没有售出的,寄主只能把物品领回。
5. 购房合同需要一式几份?
一、购房合同一式几份呢?
(一)一般合同份数
在开发商处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
一式三份是开发商一份,买受人一份,银行一份,其中开发商那份是用来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使用的,银行那份是用来办理抵押的时候用的,买受人那份是用来房屋证明来用的。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6. 二手车怎么去寄售?
二手车怎么寄售,大多数人想把自己的车卖掉却不知道卖给谁,不知道能卖多少钱,不熟不知道哪里可以寄售,车商收购又感觉很吃亏,可以找二手市场车商寄售,可以找汽车维修厂寄售,可以找汽车美容店寄售,可以找专业二手车交易平台寄售。
例如:前几年我一个朋友,卖一台2011年5月吉利帝豪手动挡两厢车,找了几家车商都只出7千或者8千块钱,结果挂靠273二手车交易平台,一个星期业务员直接带客户上门找我朋友谈价格,最后壹万贰千元成交,中介服务费才一千两百元,买卖双方各自一半,也就是说我朋友只出六百元,比卖给车商足足多赚了三千多元。
首先你可去网上了解一下,和自己同款车型,同年限二手车的价格,然后去找二手车交易平台,例如:273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人人车二手车交易平台等等寄售,这些二手车交易平台业务员会给你的爱车进行检查评估拍照,你之前有网上了解过自己同款车的价格,你大概想卖多少钱,就让业务员上传信息到这些平台上卖,可以多挂靠几个平台,业务员会带客户直接找你看车谈价格,业务员会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成交,最后双方各出一半中介费,让业务人员办理过户手续。
找二手车交易平台寄售更有优势,第一,爱车挂靠二手车交易平台,爱车可以自己留着正常使用,用车方便。第二,业务员直接带客户过来找你看车买车,可以卖个好价钱,买卖双方只要付一半中介服务费不吃亏。第三,业务员帮助你卖车谈价钱促成交易,办理过户业务,省时省力省心。
最后祝愿大家都能把自己的爱车卖个好价钱,个人观点,自主选择感谢大家的支持和评论。
7. 又有个别农民不同意?
想流转土地,又有个别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农村土地流转,是近几年来在农村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在新生事物还没有真正成熟之前,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只能在运作当中,不断的摸索解决。相信,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潮流的到来,这些问题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没有政策的强制性,农民个体的自身条件又不尽相同,所以不想种地的人愿意流转,而想种地的人又不愿意流转,这就给想流转土地的人造成了一定障碍。如何破解这个问题,使那些已经流转的土地,既能连成片,又不伤害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这就必须要由当地政府出面,对这种情况进行调解,单靠农民个人很难解决问题。
个人认为,既然大多数人愿意流转,剩下少数人的耕地,是否可以适当调整一下,为那些想自己种地的人,在不影响土地连片的情况下,就近给他们按照原来面积,重新划拨一块耕地,这样既不影响大面积土地连片作业,又照顾了他们个人方便管理。如果这样调整,应该是不会出现问题。如果就是按照死规律,谁家的地就是谁家的地,不进行调整,土地就会永远连不成片。
随着我国大农业的发展,土地流转已经是一种趋势。虽然眼下还有一些农民愿意自己经营,当看到流转的好处以后,就会主动放弃。就像个人家养猪一样,过去每家每户都要饲养几头猪,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很多农民就自愿放弃了这种做法。养猪不如买肉,谁还能再去养猪。土地流转,眼下正处在摸索阶段,真正走上了正规化以后,人们看到了土地流转的好处,同样也会走这条道路。
农村改革已经30多年,农民已经养成了自己种地的习惯,突然让他们流转,肯定要有一定难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也是一项巨大工程,不能急于求成。通过试点单位的不断总结,许多问题都会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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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寄卖合同,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卖房的!如果双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任何合同或协议,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在又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交房,请依据购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2. 支出性合同是什么意思?
支出性合同是指由于项目的实际支出的情况约定的合同; 收入性合同是指根据实际收入的情况约定的合同。 支出性合同包括企业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支出。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 老合同该如何给客户开票呢?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问题,与合同的签订有一定的关系。我们可从以下两个文件中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和合同的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参照以上两个文件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结合老合同的签订情况判断纳税义务是发生在2019年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如果按照老合同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只是当时未开发票,在补开发票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第二条规定执行,即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如果按照老合同应该在2019年4月1日以后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部分,应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新税率开票。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对该公告的解读时支出: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2018年5月1日前的),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以上是本人结合相关税收政策学习对你提出问题的回答,仅供你参考使用。请其他网友参与回答题主的问题。
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小蔡说税”,希望和广大网友沟通交流学习心得,让我们共同进步。
4. 寄卖行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寄卖行就是您有用不着,或者不需要,不想要等等的物品,寄卖行行可以帮您寄卖,出售掉了再把钱给你,这样就叫做“寄卖”,
用不着的物件可寄卖
“用不上的物品,拿到寄卖行可以帮您寄卖,只收取20%的佣金,出售掉了通知主人来拿钱,手续简单,没有任何麻烦。寄卖行也可以帮商家代理出售物品,有很多成套的全新物品就是商家委托寄卖行代理出售的,就等于是不花钱还多了一个销售渠道。”如何保证二手货能卖掉?合肥丰辉寄卖行的王经理解释道:打折扣、压低价格是寄卖品的出路。无论个人或是商家的东西,都要比原价便宜很多,降价幅度在20%到50%之间,否则,寄卖物品就很难售出。即使说价格比较低,但是对于某些个人来说,能处理掉旧物并有所盈利,他们还是乐于接受的,前来寄卖的商家也认同这种薄利多销的经营渠道。
寄卖前要签协议
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寄卖吗?王经理说:寄卖品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把关,只接收能卖得掉的东西。一般个人提供的货物,家电和陈列品可以是旧的,但服装类必须是新的,以商标为鉴。寄卖行还有一套成文规定,明列了不准寄收的物品,主要是一些违禁品、毒害品以及可疑物品。那么,怎么保证物品不是可疑的呢?王经理拿出了一份协议,这是寄卖前店方和寄主必须履行的程序。寄主需要以身份证件为寄卖品做担保,然后双方协议便于出售的合理价格。一般寄卖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滞销品可以协议降价。物品售出后,店主通知寄主来取钱。到期没有售出的,寄主只能把物品领回。
5. 购房合同需要一式几份?
一、购房合同一式几份呢?
(一)一般合同份数
在开发商处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
一式三份是开发商一份,买受人一份,银行一份,其中开发商那份是用来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使用的,银行那份是用来办理抵押的时候用的,买受人那份是用来房屋证明来用的。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6. 二手车怎么去寄售?
二手车怎么寄售,大多数人想把自己的车卖掉却不知道卖给谁,不知道能卖多少钱,不熟不知道哪里可以寄售,车商收购又感觉很吃亏,可以找二手市场车商寄售,可以找汽车维修厂寄售,可以找汽车美容店寄售,可以找专业二手车交易平台寄售。
例如:前几年我一个朋友,卖一台2011年5月吉利帝豪手动挡两厢车,找了几家车商都只出7千或者8千块钱,结果挂靠273二手车交易平台,一个星期业务员直接带客户上门找我朋友谈价格,最后壹万贰千元成交,中介服务费才一千两百元,买卖双方各自一半,也就是说我朋友只出六百元,比卖给车商足足多赚了三千多元。
首先你可去网上了解一下,和自己同款车型,同年限二手车的价格,然后去找二手车交易平台,例如:273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人人车二手车交易平台等等寄售,这些二手车交易平台业务员会给你的爱车进行检查评估拍照,你之前有网上了解过自己同款车的价格,你大概想卖多少钱,就让业务员上传信息到这些平台上卖,可以多挂靠几个平台,业务员会带客户直接找你看车谈价格,业务员会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成交,最后双方各出一半中介费,让业务人员办理过户手续。
找二手车交易平台寄售更有优势,第一,爱车挂靠二手车交易平台,爱车可以自己留着正常使用,用车方便。第二,业务员直接带客户过来找你看车买车,可以卖个好价钱,买卖双方只要付一半中介服务费不吃亏。第三,业务员帮助你卖车谈价钱促成交易,办理过户业务,省时省力省心。
最后祝愿大家都能把自己的爱车卖个好价钱,个人观点,自主选择感谢大家的支持和评论。
7. 又有个别农民不同意?
想流转土地,又有个别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农村土地流转,是近几年来在农村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在新生事物还没有真正成熟之前,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只能在运作当中,不断的摸索解决。相信,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潮流的到来,这些问题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没有政策的强制性,农民个体的自身条件又不尽相同,所以不想种地的人愿意流转,而想种地的人又不愿意流转,这就给想流转土地的人造成了一定障碍。如何破解这个问题,使那些已经流转的土地,既能连成片,又不伤害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这就必须要由当地政府出面,对这种情况进行调解,单靠农民个人很难解决问题。
个人认为,既然大多数人愿意流转,剩下少数人的耕地,是否可以适当调整一下,为那些想自己种地的人,在不影响土地连片的情况下,就近给他们按照原来面积,重新划拨一块耕地,这样既不影响大面积土地连片作业,又照顾了他们个人方便管理。如果这样调整,应该是不会出现问题。如果就是按照死规律,谁家的地就是谁家的地,不进行调整,土地就会永远连不成片。
随着我国大农业的发展,土地流转已经是一种趋势。虽然眼下还有一些农民愿意自己经营,当看到流转的好处以后,就会主动放弃。就像个人家养猪一样,过去每家每户都要饲养几头猪,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很多农民就自愿放弃了这种做法。养猪不如买肉,谁还能再去养猪。土地流转,眼下正处在摸索阶段,真正走上了正规化以后,人们看到了土地流转的好处,同样也会走这条道路。
农村改革已经30多年,农民已经养成了自己种地的习惯,突然让他们流转,肯定要有一定难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也是一项巨大工程,不能急于求成。通过试点单位的不断总结,许多问题都会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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